监管层反复提示欣泰电气将“一退到底” 公司翻盘概率为零

来源:证券时报 媒体 2016-08-27 06: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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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孙宪超

8月22日,这是\*欣泰(300372)股票暂停上市前最后一个交易日。8月23日起,*欣泰开始停牌,证券简称恢复为“欣泰电气”,深交所将在公司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其上市的决定。此前,监管层反复提示欣泰电气将“一退到底”。

值得注意的是,欣泰电气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在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后即公告,启动设立人民币5.5亿元先行赔付专项基金。8月5日,兴业证券曾在上海召开闭门座谈会,就先行赔付具体细节,与相关专家及律师等进行交流。

8月9日,欣泰电气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及代表律师就公司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提出行政复议的议案》。

日前,一些国内专家学者对于欣泰电气提出行政复议是否会演化成行政诉讼,并进而影响到兴业证券先行赔付与民事赔偿诉讼的进程等展开讨论。从讨论内容看,业内还是存在明显分歧。鉴于此,证券时报记者日前采访了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上海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会长吴弘。

投资者保护措施之一

在欣泰电气案中,兴业证券作为保荐机构自然难辞其咎。为此,在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后,兴业证券即公告宣布启动设立人民币5.5亿元先行赔付专项基金。随后国内16位证券律师向证监会提交相关联名建议函,希望就*欣泰IPO造假的先行赔付问题召开听证会,明确哪些投资者符合先行赔付标准、赔付金额如何确定、赔付条件是否等同于放弃诉讼权利等问题。

或许正是受此影响,8月5日,兴业证券曾在上海召开闭门座谈会,就*欣泰IPO造假先行赔付具体方案细节,与包括相关专家及相关律师等进行交流沟通。有部分业内专家认为,先行赔付制度存在重大缺陷,存在先天不足。先行赔付本身是公司自己定方案,自己定标准,自己主动赔付,来换取继续上市资格,其实有悖于法制。不过,也有部分专家持反对意见:“先行赔付是现代法制的表现形式。其给予受害者补偿,争取行政或刑事责任的减轻,形式上没有问题。”

“先行赔付是解决投资者保护的一种措施,其初衷并不是让券商替上市公司受过。”吴弘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先行赔付制度并非新制度,在民事诉讼和民事赔偿方面也存在,既谈不上有悖于法制也谈不上代表现代法制。

吴弘表示,证券市场的先行赔付制度有一定的鼓励成分,主要体现在行政处罚方面会有所减轻。其鼓励相关机构通过弥补投资者损失,缓解社会矛盾,同时令群体性的纠纷不至于发生,尽可能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公司翻盘概率为零

8月9日,欣泰电气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及代表律师就公司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提出行政复议的议案》。

在欣泰电气股东大会上,公司一位高管人士曾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欣泰电气认为处罚的结果过重,才提出行政复议的请求。目前公司尚没有考虑行政诉讼。”

目前,业内专家普遍认为,如果欣泰电气行政复议无果,未来极有可能采取行政诉讼。毕竟风神事件起到一定的示范效应。

“欣泰电气提出行政复议,未来的确可能进行行政诉讼,但至多是拖一拖时间,并不会影响退市处罚决定的执行。”吴弘表示,欣泰电气通过行处复议实现翻盘的可能性并不大。现在都会将风神事件与欣泰电气案作比较,其实前者并非处罚有错,而是程序上存在一些纰漏。即便欣泰电气在日后提出行政诉讼,考虑到公司已经被认定为欺诈发行,相信法院也不会推翻中国证监会之前做出的处罚决定,但是不排除在程序上作出部分修订的可能。

行政复议

不影响先行赔付进程

有法律界人士认为,欣泰电气提出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诉讼很可能会进而影响先行赔付与民事赔偿诉讼的进程。不过也有反对者认为,行政处罚依然会生效,兴业证券的主动赔付与欣泰电气的行政复议之间并不冲突。

对此,吴弘表示,兴业证券提出先行赔付方案,目的是希望与投资者达成和解。如果兴业证券认定,欣泰电气提出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诉讼不可能翻盘,那么就会继续进行先行赔付。除非兴业证券认为行政处罚存在问题,可能会停止或延后启动先行赔付。

“相对欣泰电气,兴业证券对于相关法规的理解,对于监管机构行为的认识更加专业,因此我相信兴业证券还是会继续推动先行赔付,不会因为欣泰电气提出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诉讼而受到影响。”吴弘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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