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大股东累积质押27.96亿股 不存在强平情形

来源:金融界 2016-02-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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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网站2月2日讯 新湖中宝(600208,买入)晚间公告称,本公司近日接第一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3,806,910,17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41.84%,下称"新湖集团")通知,新湖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33,430,000 股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占公司总股本的 0.37%,质押期限自 2016 年 2 月 1 日至质押登记解除日止,并于 2016 年 2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目前,新湖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2,796,459,2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73%。

公司表示,新湖集团本次股份质押主要用于融资周转,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经营收入、经营利润等综合收入。新湖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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