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解读]
【看空】此公告解读为利空。日前,湖北证监局下发了《关于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16]3号),认为公司作为武汉四方交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方物流)2014年中小企业私募债项目的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的过程中未勤勉尽责,未按照《四方物流2014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遭监管,对公司有负面影响。(金证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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