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解读]
【看平】1、第 2 期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2,000 万元,共 2,000 万份份额,每份份额为 1.00 元。第 2 期员工持股计划作为次级委托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作为优先级委托人按次级与优先级比例为1:2的比例出资4,000万元,共计金额上限为 6,000 万元设立长城广兴三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长城广兴三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刚泰控股股票。实际控制人徐建刚承诺对长城广兴三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优先级份额的本金及预期年化收益进行差额补偿,并承担资产管理计划项下的补仓义务。 3、刚泰控股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布。预计对股价的影响有限,预计股价同步大势的概率大。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本分析不构成投资建议。(山东神光金融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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