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晚,万科发布公告称,除地铁集团外,公司于2015年12月25日与另一名潜在交易对手方签署了一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作意向书。目前公司仍在与该潜在交易对手方进行谈判,是否能达成最终交易存在不确定性,根据目前双方谈判的交易资产范围,公司预计该笔意向交易金额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公司也无意以发行股份的方式作为对价。
万科称,公司6月22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问询函,待公司向深交所提交说明回复并经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将会申请复牌。(王维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