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损失或超六亿元 兴业证券吞下史上最大苦果

来源:大众证券报 2016-07-09 12: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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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泰电气(300372,买入)案的保荐机构兴业证券(601377,买入),或将成为中国证券史上吞下最大苦果的券商。随着欣泰电气董事长温德乙那句“6亿多的债务我肯定还不上”的表态,兴业证券先行垫付的5.5亿元赔偿基金很可能血本无归。再加上证监会的罚单,兴业证券的损失将超过6亿元。这一数字刷新了历史记录。

接到证监会巨额罚单

由于牵涉到欣泰电气欺诈发行一事,承销券商兴业证券付出了史上最惨痛的代价。

兴业证券周五晚间的公告表示,2016年7月8日,公司及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兰翔、伍文翔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6〕70号),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完毕。公司在推荐欣泰电气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未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未勤勉尽责地对欣泰电气IPO申请文件进行审慎核查,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2012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自查工作报告》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在欣泰电气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公司作为主承销商,未审慎核查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未发现《招股意向书》和《招股说明书》中涉及欣泰电气应收账款、流动资产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项目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公司及兰翔先生、伍文翔先生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措施:一、对公司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1200万元,并处以2400万元罚款;没收承销股票违法所得2078万元,并处以60万元罚款。二、对兰翔、伍文翔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此外,根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33号)第五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对兰翔、伍文翔分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仅从证监会的罚款来看,兴业证券的损失高达5738万元。但这只是兴业证券损失的很小一部分。

先行赔付或独立承担

在此之前,兴业证券董事会已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设立5.5亿元先行赔付专项基金。同时,董事会要求公司做好向欣泰电气主要责任方及其他连带责任方的追偿工作。然而,兴业证券这5.5亿元赔出去之后,恐怕很难向欣泰电气讨回损失。

在证监会宣布对欣泰电气启动强制退市程序之后,欣泰电气董事长温德乙对媒体表示,由于自己身背6.26亿元债务,公司退市后,将不得不走破产程序。“公司一年销售额才不过1.4亿元,6亿多的债务我肯定还不上。”温德乙说。这意味着,兴业证券的这5.5亿元赔付基金,很有可能要独自承担。

5.5亿元先行赔付基金再加上5738万元的巨额罚单,兴业证券直接的经济损失将超过6亿元,这一数字超过了之前光大乌龙指案5.23亿元的罚没金额,刷新了历史记录。

目前,兴业证券已经明确了先行赔付基金的赔偿对象:自虚假陈述实施日起至揭露日或更正日之前买入欣泰电气股票,且在揭露日或更正日及以后因卖出欣泰电气股票或者因持续持有欣泰电气股票,扣除市场风险因素所致损失后存在亏损的投资者。其中,虚假陈述实施日是指欣泰电气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之日;虚假陈述揭露日是指欣泰电气发布被立案调查公告、暂停上市风险提示公告之日;虚假陈述更正日是指欣泰电气发布欺诈发行相关会计差错更正公告之日。

目前,正式赔付方案尚未公布。大众维权易提醒广大欣泰电气的投资者,应当随时关注兴业证券的后续公告,不要错过索赔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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