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A9月29日晚间公告,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13.43条关于董事会审议定期报告应预先披露董事会会议召开时间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6.1条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公司将于10月27日在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环梅路33号万科中心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及财务报表等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