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龙股份22日晚间公告,公司接到参股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知,东莞证券已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1665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现需保荐机构等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东莞证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开展后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