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今日公告,公司拟通过持股100%的子公司利碧辉泽出价17.9亿元,收购中保国际、泽亮物业、汇来投资等合计持有的广信江湾新城100%股权。据悉,阳光城已于2016年12月向交易方支付了2.5亿元履约保证金。
财务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2月28日,广信江湾新城资产总额为5.96亿元,净资产-8.43亿元,采用资产基础法估值后的增值额为26.37亿元。阳光城董事会认为,江湾新城项目处于广州市越秀区核心腹地,珠江河畔,质地优良,估值合理。此外,标的公司将在交易完成后继续偿还其自身债务。
业绩方面,江湾新城2016年以及2017年前两个月的合并营业收入为9667.46万元,净利润为3059.79万元。此外,标的公司旗下子公司江湾新城物业2017年前两个月的营业收入为430.15万元,净利润为-92.49万元。
据披露,江湾新城占地面积为2.94万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办公。该地块分为西区、中区和东区,其中西区为待开发项目,占地面积1.05万平方米;中区总建筑面积为8.63万平方米,目前公司自持4.87万平方米;东区总可售建面2.3万平方米(已签约8755.73平方米,未售1.42万平方米),自持裙楼及车库面积2.37万平方米。
此外,标的公司还存在包括工商银行广州花城支行、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等三方合计9.8亿元的借款担保,其中长期借款的数量约3.1亿元。阳光城表示,交易完成后,上述担保对应债务仍由标的公司江湾新城偿还,无需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相关担保,故不构成对外担保及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称,本次交易有利于其实施“3+1+X”(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大福建+战略城市点)的发展战略,旨在灵活利用并购等手段多元化、有节奏地获取新的项目资源。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增加房地产项目储备资源,有利于提高公司未来房地产项目的盈利能力。
同日,阳光城还发布了与北京电影学院及控股股东阳光控股三方签署的战略框架协议。据悉,三方将依托自身优势,在全国范围内合作发展影视产业及特色小镇项目,开展影视全产业链合作及影视园区建设等经营事项。
据披露,公司先期将以环北京、大福建等区域为起点,在全国核心一、二线城市范围内,通过模式复制及产业联动,发展启动10个以上影视小镇项目。公司称,影视小镇项目将着力发展特色产业、住宅配套、绿色生态等板块,争取获得国家级PPP示范项目立项,打造集影视娱乐、艺术创作、文化旅游、商业休闲、生活居住于一体的国家级示范小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