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见习记者 郭净净 记者 卢梦匀)2月7日,新三板公司木兰股份发布公告称,由于相关当事人及工作人员的疏忽,未能及时沟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吴建顺的部分股权,即2400万股,出现二次质押,目前由于公司经营政策的调整,出质人已申请办理质押权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黄陂支行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已于2018年2月2日收到武汉市黄陂区行政审批局下发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陂)股质注销准字【2018】第14号)》。现予以补充披露。
据了解,2016年8月23日,吴建顺(以下简称“出质人”)与质押权人中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陂支行在武汉黄陂签订个人最高额质押合同,质押吴建顺持有武汉木兰草原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即2838.40万股,用于补充经营流动资金,融资金额为1.63亿元,质押期限为2016年8月23日-2021年4月18日。出质人尚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分”)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本次质押已履行相关程序。
2017年12月20日,吴建顺与质押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黄陂支行签订了最高额质押合同,质押吴建顺所持有武汉木兰草原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30%股权,即2400万股,用于补充经营流动资金,融资金额为人民币1.10亿元,质押期限为2017年12月19日-2026年12月31日,已于2017年12月22日在武汉市黄陂区行政审批局办理了股权出质登记。截至2018年2 月2日,出质人尚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分”)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公司对上述未及时公告情形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同时,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吴建顺承诺未来将就其股权质押、解除质押情况及时告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