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 为中原证券稳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18-02-1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2月12日,中原证券(股票简称:601375;H股简称:中州证券、股票代码:1375)发布公告称,该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南证监局)《关于对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责令改正等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被采取责令改正、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等行政监管措施。笔者就此对中原证券董事长菅明军进行了走访。

笔者:请介绍一下河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菅明军:2月9日,我公司因投行内控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等,被河南证监局采取了责令限期改正等行政监管措施。我们是当日晚间收到文件的,并按上交所信息披露有关规定于12日进行了公告。

对于河南证监局的监管措施,我们完全接受,将按规定在4月22日前全面完成整改、4月底前向该局书面报告,目前已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我们将举一反三、全面提高公司合规管理和风控水平,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笔者:当前在严监管的形势下,今年以来有多家券商受到行政处罚或被采取监管措施。作为业内人士,您对此有何认识?

菅明军:近来证券行业监管的主基调是依法全面从严监管,这是我国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发展的需要。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了今年金融工作防控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和加强金融监管的三大任务。作为市场一线工作人员,我们认为,证监会对市场主体依法全面从严监管,是贯彻落实十九大和经济、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坚决支持。

笔者:中原证券近年来发展较快,但这次被河南证监局采取监管措施,说明公司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请问您如何看待这些问题?

菅明军:在中国证监会和河南证监局的严格监管和指导下,在河南省政府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下,最近短短3年多时间,中原证券先后实现了香港上市、在港增发和A股上市,成为全国129家证券公司中第八家沪港两地上市公司。2017年11月3日的省政府会议指出:“中原证券公司成立以来,抢抓国家和我省资本市场发展的新机遇,各项业务快速发展,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为我省资本市场做出了突出贡献。”今年1月24日在河南省第十三届人代会上,河南有关领导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过去五年,“金融豫军加速崛起,中原证券沪港两地上市,中原股权交易中心(由我公司控股)、中原消费金融公司等开业”。这是省里对我们工作的充分肯定。省政府已决定进一步深化中原证券的体制机制改革,面向全国选拔优秀人才担任公司新总裁,有关工作即将结束;并对经营层成员实行契约化管理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这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发展活力。

但在沪港两地上市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在投行内控等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是公司发展中的问题,也是按照当前依法全面从严监管要求必须认真整改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彻底整改,将会促进公司今后更好地发展。

笔者:能否介绍一下中原证券今后工作有何打算?尤其是在落实监管要求上哪些具体的考虑?

菅明军:新的一年已经到来。关于今年元月份的经营业绩,我们已按规定分别在港交所和上交所进行了公告。元月份公司经营情况不错。

我们已明确了2018年公司工作的总体思路,即: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省经济、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牢牢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坚持公司即定的转型方向不动摇,同时落实好“四大布局”,在努力实现今年经营业绩稳定增长的同时,为实体经济和资本市场发展做出新贡献。

落实好“四大布局”,就是在公司发展的空间布局上,我们将进一步巩固经纪、投行及各项业务在河南市场的主导地位,同时加快香港子公司、上海分公司和北京分公司发展,尽快形成河南和香港、上海、北京四大业务发展中心,并积极推进省外其他经营机构稳步发展,争取今年公司发展迈上新台阶。

作为沪港两地上市公司,我们将紧紧抓住落实河南证监局此次对公司实施责令限期改正等监管措施的宝贵机遇,正视问题,虚心向先进同行学习,全面提升公司的合规管理和风控水平。我们已向河南证监局郑重承诺:三个月内、即在4月22日之前,全面彻底整改好该局要求改正的所有问题、并确保4月底前顺利通过整改验收。(文清)

-CIS-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原证券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