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 南方轴承14日早间公告,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史建伟、史娟华及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资管”)的通知,史建伟、史娟华及华泰资管与北京市卓越泰坤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泰坤”)于2018年2月13日签署《史建伟、史娟华及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市卓越泰坤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及《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委托协议》。
根据上述文件,转让方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50,225,624股无限售条件的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4.43%)转让给卓越泰坤(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转让总价为10.1亿元;同时,史建伟、史娟华将其另行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流通股共计50,702,9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4.57%)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卓越泰坤行使。
本次股份转让及本次表决权委托完成前,转让方直接持有上市公司165,982,62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7.7%;史建伟、史娟华、史维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股份转让及本次表决权委托完成后,北京市卓越泰坤科技有限公司在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100,928,5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其实际控制人龙曦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