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鑫龙:中电兴发7名原自然人股东放弃超额完成业绩奖励

来源:中国证券网 2017-10-2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中国证券网讯 中电鑫龙10月25日晚间披露,中电兴发原自然人股东瞿洪桂等7人一致同意放弃2015年度和2016年度超额完成业绩的奖励合计1501.41万元,并与公司签署《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公司同时披露,拟将“公共安全与反恐领域机器人及无人机产业化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余额50019.65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具体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金额以实施时账户实际金额为准)全部变更为“投资中国联通移动业务社会化服务合作-云南联通移动业务项目建设”。

公司称,公司始终继续坚持以反恐、公共安全及智慧城市为重点的经营发展战略,专注于新型智慧城市PPP模式的建设。公司充分把握国家紧抓实施国企混改的战略机遇,中电兴发充分把握云南联通通过移动业务社会化合作促进中长期业绩增长的市场机遇,结合自身具备的项目建设(工程总承包)、运维服务等优势,由中电兴发出资控股的项目公司将在四个合作州市设立运营公司,与云南联通深度合作本地业务,协同推进智慧城市、公共安全与反恐等政府信息化项目,进一步提高中电兴发在智慧城市、公共安全与反恐的市场影响力及示范作用,助推中电兴发在智慧城市、公共安全与反恐领域的建设、投资与运营业务的快速发展,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同时披露三季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37亿元,同比增长11.51%;净利润为1.17亿元,同比增长12.8277%;每股收益0.17元。(胡心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电兴发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