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光电9日晚间公告,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35亿元。其中25亿元用于回购公司股份,另外1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7日收盘,公司股价为4.72元/股,已低于每股净资产5.53元,公司认为目前公司股价不能合理反映其价值。为了增强投资者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格向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同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等方面,公司决定回购部分A股股份。
据公告,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根据目前公司总股本57.30亿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5.73亿股。公司本次回购的A股股份将用于转换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中的一种或多种情形,以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用途。
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1月至9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6.50亿元、69.01亿元、173.36亿元和172.64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116.95%、48.41%、151.20%和119.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3.26亿元、12.40亿元、17.44亿元和13.15亿元,公司经营情况良好。
公司表示,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更好地满足公司生产、运营的日常资金周转需要,降低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增强公司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