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与富士康 拟在三大领域加强合作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张斌 2018-06-11 16:40:3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东方明珠6月10日晚公告称,公司于6月8日与富士康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富士康”)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拟领域、视频购物领域、8K领域加强合作,谋求共同发展。

公告显示,互联网电视(OTT)领域,东方明珠将作为富士康及合资公司旗下各互联网电视(OTT)产品集成播控及内容服务的唯一合作伙伴。双方就互联网电视(OTT)产品的内容组合模式、创新内容分发、5G+8K业务领域的合作等进行深入探索,致力于打造互联网电视(OTT)运营的整体解决方案。

视频购物领域,双方将在视频购物领域进行深度合作,对大屏电视购物平台的运营和商品销售、渠道和零售模式创新进行探索和挖掘。双方拟通过东方明珠旗下东方购物平台与富士康旗下富连网平台间的合作,共同推进双方平台发展及平台经营的电视及其他智能家居产品的销售。合作范围包括不限于东方购物轮播栏目、边看边购、商品主动推荐、大数据精准推荐等。

8K领域,双方将致力于在8K领域进行深度合作,共同构建8K生态布局,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8K内容制作宣传、8K媒体实验室。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第一,双方拟整合各自资源优势,共同打造8K媒体实验室,并积极引入各自在8K生态领域的其他合作伙伴,共同打造8K内容生产团队,充实8K领域内容需求;第二,双方拟通过对专业内容及团队的规范化管理,在8K内容生产、制作领域进行合作,包括但不限于联合摄制电视、电影等8K作品;第三,双方将共同探索8K内容的制作、传输、播放以及8K技术的其他应用,致力于共同制定并推广8K领域行业标准。(张斌)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东方明珠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