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大股东被控抽逃出资 方正证券拒发4679万分红

见习记者 王蕊

作为方正证券的第二大股东,北京政泉控股有可能拿不到方正证券2018年度的分红款。此事涉及方正证券与北京政泉控股之间的多年纠纷。

昨日,方正证券召开董事会全票通过了一个特别的议案——即停止向政泉控股发放2018年度红利,预计涉及4679万元分红款。不过,该议案还需于6月20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此外,方正证券还向湖南高院提起诉讼,要求政泉控股返还2015年度及2017年度分红,涉及金额达1.8亿元。

拒发4679万元分红

按照方正证券的公告,2014年8月北京政泉控股在以其所持民族证券股权作为出资、换股成为方正证券股东,且在政泉控股实际控制民族证券期间,发生了涉及20.5亿元的违法违规行为,造成巨额资金至今未收回。经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上述行为构成变相抽逃出资。

“为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停止向政泉控股发放2018年度红利的议案。”方正证券表示。年报显示,截至2018年底,政泉控股共持有方正证券近18亿股(均处于冻结状态),占比为21.86%,为方正证券第二大股东,一季末该持股比例不变。根据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6元(含税)来计算,则政泉控股预计2018年度应获派分红约4679万元(含税)。

此外,方正证券称,公司已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政泉控股返还2015年度及2017年度分红,依法判令政泉控股在改正抽逃出资行为前停止行使在公司的全部股东权利,并依法判令被告政泉控股赔偿其所抽逃资金的利息损失。

数据显示,此前在2016年7月,方正证券向政泉控股派发2015年度分红共计1.62亿元;2018年8月派发2017年年度分红共计1800万元,两者合计1.8亿元。

政泉控股

被指控抽逃转移资金

方正证券与政泉控股之间的纠纷,起因还得追溯到2014年。2014年8月,方正证券成功发行股份收购民族证券,民族证券前控股股东政泉控股通过换股成为方正证券第二大股东,并在一定时间内仍实际控制民族证券。法院已生效的刑事判决认定,2014年9月,政泉控股的实际控制人因旗下多家公司资金紧张,授意时任民族证券董事长赵大建、副总裁单蔚良和财务总监杨英利用民族证券筹集资金。

后未经民族证券股东会、董事会同意,赵大建等人利用职务便利,于2014年9月至12月期间,分七笔将民族证券自有资金共计20.5亿元转移到四川信托,又通过光明石业等与四川信托签订单一信托贷款合同将上述资金转出。截至目前,民族证券仍有未收回款项16.39亿余元。这导致民族证券刚成为方正证券全资子公司后的四个月内,资产价值即大幅降低,从而导致方正证券所持有的民族证券股权价值大幅降低。

根据2018年12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公开宣判,认定被告单位政泉控股及五名被告人罪名成立,并分别依法判处相应刑罚。政泉控股被判处罚金六百亿元;对冻结在案的被告政泉控股持有的17.9亿余股方正证券股票的价值,扣除其投资支出的60亿余元后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对被挪用未归还的资金16.389亿余元继续追缴,返还被害单位民族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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