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6日电(张芷菡)从8月9日开始,《哪吒》出品方光线传媒提交了1818个商标注册申请。中新经纬客户端查询中国商标网发现,光线传媒申请注册了魔童降世、哪吒降世、魔丸等多个与电影《哪吒》相关的商标。这一波操作,到底是抢注还是预防恶意抢注?光线传媒打的是什么算盘?
截图来源:中国商标网
是抢注还是预防抢注?
根据中国商标网显示,光线传媒自8月9日起申请注册的1818个商标中,可显示名称的商标申请都与电影《哪吒》相关,如魔童降世、魔丸、吒儿等,另外大部分则是含有电影《哪吒》元素的图形。
光线传媒为何申请这么多商标?有推测认为,这与电影《哪吒》盗版衍生品泛滥有一定关系。《哪吒》走红后,在电商平台上搜素“哪吒周边”,可以看到大量疑似非官方的衍生品。电影宣传方则表示:“目前除了官微在众筹售卖的之外,都为盗版。”也有业内担忧,光线传媒申请注册大量商标是否涉嫌恶意抢注?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陆兆文认为,光线传媒申请众多商标具体目的不好推定,但推测主要原因应该是防止他人抢注这些与电影《哪吒》相关联的商标,避免造成公众对光线公司经营的有关哪吒商品或服务的混淆。“鉴于光线传媒已投入巨资开发电影产品,可能希望通过后续的电影衍生品等获取进一步的利益回报。因此其申请商标注册的行为具有一定的正当性,不同于那些不以使用为目的、囤积商标转让谋利的恶意申请行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表示,恶意抢注主要包括明知他人在先使用,还故意抢注;以非使用的目的故意囤积大量公有领域元素的商标。“目前从行为本身来看,光线传媒申请注册商标还看不出有恶意,还需要进一步证据。”
是否取得商标:不一定
不过,这1800多个商标申请让是否超出光线传媒业务需求,是否是囤积商标的质疑声出现。
陆兆文对此表示,光线传媒虽然申请了近2000个商标,但并不代表这些商标都一定能被核准注册。“如果商标存在缺乏显著性、侵犯他人在先权利或与他人在先申请的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等情形,则不应被核准注册,光线传媒也就不享有相应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同时,获得商标也并不意味着光线传媒能够保有这所有的商标。根据《商标法》第六章商标使用管理第四十四条规定,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商标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刘晓春则指出,商标注册需要以使用为目的。也就是说,即便是1818个商标申请都成功注册,光线传媒还需要在后续使用这些商标,才能保有商标。
商标被抢注,麻烦不小
被抢注商标是一件让公司十分头疼的事情。因为缺乏商标意识而被人恶意抢注,不少公司和个人都陷入了商标带来的麻烦之中。
在“商标劫”频发的餐饮领域,已有多家网红品牌遭遇了商标抢注或山寨,如“鲍师傅”“贡茶”“一点点”等。商标被抢注或商标近似,让消费者分不清谁是李逵、谁是李鬼,哪家是加盟店、哪家是“冒牌货”。
不止是公司可能因品牌、产品商标被花式抢注而带来困扰,个人也可能因为商标被抢注而陷入麻烦。
不久前,知名短视频博主敬汉卿就因名字被某公司抢注商标而“惹上官司”。敬汉卿发布的视频吐槽称,自己使用了22年的名字被他人恶意抢注,对方还给自己发了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其支付“敬汉卿”的商标购买费用或停止使用“敬汉卿”的名字。
与敬汉卿遭遇类似麻烦的还有美食作家王刚、博主“远古时代装机猿”等人。虽然有些被抢注的商标仍在申请阶段,可以在公示期提起异议,但这无疑给个人工作生活添了麻烦。
“等到自己的品牌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之后再去申请商标注册,商标可能已被其他主体恶意抢注,进而造成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混淆误认,导致自身权利受到侵害。”陆兆文建议,公司应具有较强的商标保护意识,制定完善的商标保护制度,应当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预防可能存在的商标风险,提前进行商标设计、申请,依法、全面进行商标权的保护。(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