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售期转让股份,胜利精密股东收监管函

来源:中金在线 2020-03-03 15: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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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资本邦讯,胜利精密(002426.SZ)发布公告称,广西万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下称“万赛投资”)作为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承诺自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认购的公司股票,也不由公司回购前述股份;在限售期内,委托人、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合伙份额或退出合伙。

根据胜利精密公告披露,万赛投资合伙人那福东、吴坚在限售期内转让了其持有的合伙份额,万赛投资违反了上述承诺。万赛投资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3条和第11.11.1条的规定。

胜利精密主营精密结构模组的研发、设计、生产和后续改进等全流程服务业务,公司于2010年6月8日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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