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集团收到监管函:债券利率调降至1.5%是否符合募集约定

来源:乐居财经 2020-04-2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乐居财经讯 王帅 4月21日晚间,金地集团发布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公司债券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0377号)(以下简称“《工作函》”),现将《工作函》内容公告如下: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1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18 金地 03”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调整的公告》,拟将“18 金地 03”公司债券利率自 5 月 28 日起,由 5.29%调降至1.50%。

我部关注到,相关媒体报道称,公司此次下调利率与前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表述不一致。鉴于上述情况,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7.1 条的规定,对你公司提出如下要求。

一、公司在《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中约定,本期债券品种一“在存续期第 2 年末,公司可选择调整票面利率”,“存续期后 1 年票面利率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 2 年票面利率加公司提升的基点”。请你公司进一步核实,此次将“18 金地 03”公司债券利率由 5.29%调降至1.50%,是否符合上述约定,并说明理由。请公司聘请律师就此发表明确意见。

二、请“18 金地 03”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相关规则要求,认真核实该债券的前述利率调整事项,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一致,并就此发表专项意见。

三、请你公司依法依规审慎处理上述关于债券利率调整等事项,及时回应债券投资人关切,维护其合法利益。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金地集团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