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消息,中国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张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呼和浩特市监委监察调查。
实际上,该分行正副行长接连“落马”。日前,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前副行长秦明因为犯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秦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其妹戚秦索取或者收受他人钱款,数额巨大。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人秦明犯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从张翎简历来看,其于1962年出生,于1988年进入银行系统,2009年加入光大银行。
具体来看,1988年4月至2009年6月,张翎先后任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分理处储蓄员、负责人、副主任、办事处主任、副处级支行行长,通辽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包头分行党委书记、行长,重庆分行总稽核。
2009年6月至2016年4月,先后任中国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筹备组组长(分行行长级),党委书记、行长;2016年4月开始,任光大银行巡视员。
3月2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指出,要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加大金融反腐败力度。周亮强调,金融领域出现了各种腐败现象,“我们查处了一批案件,教训十分深刻,应该说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这方面银保监会将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把党中央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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