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公布了对于光大银行杭州分行的行政处罚,该分行的主要负责人是韩非。
处罚信息显示,光大银行杭州分行因贷后资金管控不严,贷款资金违规转为本行银承保证金,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罚款人民币40万元。
天眼查资料显示,光大银行杭州分行成立于1996年8月,公司参保人数704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8月,注册资本4667909.5万人民币,总资本净额465,505百万元,资产总额4,733,431百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以下为处罚信息原文: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浙银保监罚决字〔2020〕45号)
(光大银行杭州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