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梅内斗或阻碍年报发布 董秘称绝不与新大股东妥协

来源:大众证券报 作者:陶炜 2015-02-06 10:29:0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上海新梅内斗或阻碍年报发布 董秘称绝不与新大股东妥协,  上海新梅(行情,问诊)旷日持久的控制权争夺战,正在让公司陷入更坏的境地。最新的公告显示,控制权的争夺可能导致公司无法按时出具年报,这将使已经业绩预亏的上海新梅雪上加霜。而上海新梅董秘何婧对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表示,原大股东方并没有增持股份重获控制权的打算,她也不认为应该和新大股东开南投资进行妥协。  年报有可能无法出具  上海新梅周三公告,公司收到上

上海新梅(行情,问诊)旷日持久的控制权争夺战,正在让公司陷入更坏的境地。最新的公告显示,控制权的争夺可能导致公司无法按时出具年报,这将使已经业绩预亏的上海新梅雪上加霜。而上海新梅董秘何婧对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表示,原大股东方并没有增持股份重获控制权的打算,她也不认为应该和新大股东开南投资进行妥协。

年报有可能无法出具

上海新梅周三公告,公司收到上交所公司监管一部发来的关于督促公司及时聘任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监管工作函,函件提醒公司和全体董事妥善做好2014年度年报编制的相关准备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尽快确定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上海新梅表示,公司非常重视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聘任事宜,自有关议案在2013年度股东大会上被否决后,公司于2014年8月14日和2015年1月20日两次召开董事会会议,拟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计划在审计机构正式进场前,尽快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

这则公告指出了这样一项事实: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行为尚未能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而这与公司旷日持久的控制权争夺战有关。去年6月10日,上海开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兰州鸿祥等6位股东结盟成为一致行动人,以合计持股14.23%的比例超过原控股股东兴盛集团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这之后,开南投资以推动重组不力为由要求罢免董事长张静静,兴盛集团则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取消兰州鸿祥的投票权。在双方对抗的过程中,两方各有硬伤,开南投资方的王斌忠因未履行信披义务被证监局罚款50万元,而另一方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取消对手投票权的做法也是匪夷所思。

在互不让步的争斗中,上市公司原定选择的审计机构未获股东大会支持,这导致公司年报审计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如果公司董事会选择的审计机构不能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可能将无法按时出具年报,这可能会使公司受到证监会的处罚。

“我们把上交所的监管工作函公告出来,也是希望股东们能够为上市公司的利益着想。不管是某些大股东,还是广大中小股东,做出符合公司利益的投票。”何婧这么说。

值得注意的是,在双方互不让步的过程中,上海新梅2014年业绩预亏2500万元至4500万元,有可能将被“ST”。而由于控制权争斗未停息,公司也很难进行重组的工作。

董秘:不会和违法者妥协

旷日持久的控制权斗争似乎就快要走到尾声。1月27日,上海新梅发布公告称,遭到宁波证监局处罚的王斌忠已出具 《关于王斌忠改正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措施报告》,其采取的改正措施包括 “已将行政处罚事项告知相关单位,协助并全力配合相关单位对前期披露的信息进行更正、补充并及时公告”、“已向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定的账户缴纳了相关罚款”、“不再担任上海开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等。

如果这一公告代表着开南投资方面已完成对错误的改正,那按照其持股比例,开南投资方面将直接入主上海新梅。但是,兴盛集团方面似乎有不同看法。

“证监会宁波监管局的处罚决定是要求 ‘改正违法行为’,但目前披露的几项改正措施只是改正违法行为的一部分。这几项改正措施不仅没有纠正违法行为给公司和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害,反而会使一致行动人方在违法违规造成的事实基础上,实现恶意收购上市公司的目的。”何婧表示,公司已就此事去函宁波证监局。

采访中,记者曾向何婧提问,兴盛集团方面是否有增加控股权的计划。而何婧的回答是这样的:“如果说双方站在同一起跑线上,那么按照游戏规则,谁的股权多谁说话。但问题是,对方是违法的,对方没有按照游戏规则。所以,现在并不是增持与否的问题。”

记者又问,公司已面临ST,重整计划又因内斗被拖延,是否有可能先搁置争议,和开南投资方面携手应对?而何婧则表示决不妥协。“如果对方是按照游戏规则进入公司,那么还有商谈合作的余地。对方是通过违法的手段获得的控制权,我们怎么可能去和违法者去合作呢。”何婧说。

在上海新梅决不妥协的表态下,事情的发展将取决于宁波证监局的态度。截至发稿,记者未能从宁波证监局处获得进一步的信息。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爱旭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