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分配预案要求高送转有律师称,中小股东提出分配的临时议案,表明对现有分配政策的不满,公司应依照相关规定,审查该提案的合法性,做出决定
不满分配预案要求高送转
有律师称,中小股东提出分配的临时议案,表明对现有分配政策的不满,公司应依照相关规定,审查该提案的合法性,做出决定
近日,《证券日报》独家获悉,黔轮胎A(行情000589,咨询)遭到中小股东“逼宫”,在2014年股东大会召开前夕,持股比例高达7.74%的中小股东因“不满”分配预案,向该公司提交了一份临时提案,要求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而黔轮胎A的分配预案是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
4月24日,中小股东代表已经将上述提案当面递交给黔轮胎A董事长马世春,并同时呈送给了贵州省证监局。按照《公司法》规定,黔轮胎A应该在收到提案2天内通知其它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但是,黔轮胎A称,该提案不规范,没有写明具体日期,因此公司不会公告。而中小股东则打算今日去证监会信访办再次递交提案,举报此事。双方各执一词,事态陷入僵局。
中小股东不满分配预案 “逼宫”大股东要求高送转
距离黔轮胎A5月15日召开2014年股东大会的时间已经不多,而就在此时,公司遇上了点“麻烦”。
4月24日,中小股东代表将一份临时提案当面递交给了黔轮胎A董事长马世春,并同时呈送给了贵州省证监局。
公开资料显示,上述中小股东共持有黔轮胎A6000万股股份,占黔轮胎A总股本的7.74%。根据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
据了解,中小股东向黔轮胎A2014年股东大会提出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黔轮胎A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7.75亿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
但需要一提的是,黔轮胎A2014年年报显示,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75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难发现,中小股东不满意大股东的分配预案,希望公司股东大会能考虑高送转。
对于提出此临时提案的理由,中小股东代表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自2011年以来,公司未实施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分配股票股利,同时根据《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159条的规定:“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因此,黔轮胎A符合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条件和相关规定。
此外,2015年1月8日,黔轮胎A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特种轮胎异地搬迁改造项目的议案》,黔轮胎A拟投资14.2亿元用于“特种轮胎异地搬迁改造项目”。考虑到上市公司正在进行重大投资,为减轻上市公司资金压力,同时兼顾为全体股东做出良好回报,使全体股东能够充分分享公司未来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提出上述临时议案。
对此,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一般来说,上市公司提案都是由大股东来控制,很少有中小股东提出异议。中小股东的提案是否合理暂且不议,需要交由股东大会来表决,但中小股东有这个权利。中小股东代表也表示,他们只是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行使中小股东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