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证券拟对去年下半年分红:H股、A股同股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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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原证券拟对去年下半年分红:H股、A股同股同权)

原标题:中原证券拟对去年下半年分红:H股、A股同股同权

3月30日,中原证券董事会发布公告,拟向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2016年度下半年的现金红利,每10股分红1.21元(折合1.36港元),总额为4.75亿元人民币(含往年滚存未分配利润参与现金分红的3.3亿元),占该公司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6%。

2016年10月,中原证券已兑现了去年上半年的分红,每10股现金分红1元(折合1.16港元),分红金额3.22亿元(含往年滚存未分配利润参与现金分红的2.2亿元)。以此计算,中原证券2016年全年现金分红总额为8亿元左右(含往年滚存未分配利润参与现金分红的5.5亿元),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1%。

据了解,中原证券在其A股上市时明确承诺,每年两次现金分红,且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50%。此次分红将是该公司回归A股后的首次现金分红。根据其IPO发行公告,A股投资者缴款日为去年12月20日,若这些投资者具有价值投资理念,一直持有该公司股票至股权登记日或更长的时间,则去年对中原证券的投资时间虽然只有10天左右,但却可以参与对该公司下半年的利润进行分红,还能分享其股价上涨带来的较大价差收益。

截止3月30日收盘,中原证券A股股价为11.47元,H股股价仅为4.08港元,A、H股溢价率高达230%左右,在9家A+H券商中是最高的。而该公司此次分红,A股、H股同股同权,执行同样的分红政策,即每10股均享受1.21元人民币(折合1.36港元)的半年度现金分红。

关于中原证券今后的发展,该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徐海军表示:公司已明确今后三年的发展目标,即:充分发挥公司已在香港和内地两地上市的优势,紧紧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在严格遵守监管规定的前提下,争取再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把中原证券打造成一个以证券主业为基础,横跨四板市场(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和保险业务等在内的现代化、国际化大型金融控股集团,使公司综合实力和经济效益稳居全国券商第一方阵,成为香港和内地两地的标杆性上市公司之一,以优异的业绩更好地回馈广大投资者、回报社会。

(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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