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昨日宣布两项措施,上调股指期货各合约非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至30%,另外严格异常交易行为监管,进一步抑制股指期货市场过度投机。
此前,中金所于2015年8月26日采取股指期货一系列严格监管措施抑制市场过度投机,实施以来取得一定成效。为进一步巩固和加强监管效果,优化市场成交持仓结构,中金所经审慎评估决定:一是自2015年8月31日起,对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客户在单个产品、单日开仓交易量超过100手的认定为“日内开仓交易量较大”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内开仓交易量是指客户单日在单个产品所有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套期保值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二是自2015年8月31日结算时起,将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非套保持仓的交易保证金全部调整为合约价值的30%。
上述措施实施后,中金所将继续跟踪评估措施实施效果,视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抑制市场过度投机,促进股指期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
从近几个交易日的股指期货市场成交情况来看,监管措施实施后,期指成交稳步下降。截至28日收盘,期指三个产品总成交量175.66万手,较25日的302.73万手减少了约127万手。
恒泰期货首席经济学家江明德表示,股指期货新的监管措施政策实施三天来,股指期货成交量有所下降,但市场投机氛围依然较重,市场成交、持仓结构仍需优化。昨日再次加大对市场投机交易的抑制力度,对于维护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具有必要性。
兴证期货宏观分析师刘文波表示,提高非套保持仓的保证金标准至30%,能有效降低资金杠杆比例,减少价格波动对客户盈亏的放大效应,在当前市场情况下可降低市场整体风险水平。套保持仓的保证金维持不变,有利于期指风险对冲的功能更好发挥。进一步严格异常交易行为监管,能更加显著地抑制股指期货市场过度投机,净化市场氛围,进一步巩固和加强监管效果,优化市场成交持仓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