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万科事件:依法在公司治理框架内解决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刘国锋 2016-07-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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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期万科相关股东提出罢免公司董事会成员提案,证监会7月1日表示,证监会一直在关注相关情况。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均应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相关义务。相关方的利益诉求应当依法依规在公司治理框架内妥善解决。各方应着眼长远,把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放在首位。

证监会指出,目前深圳证券交易所依照《证券法》第115条第2款及深交所相关规定,依规对公司及宝能、华润各方发出问询函,督促各方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及时、准确地披露信息。证监会将持续关注事件的进程,督促系统相关单位按照《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严格要求各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将依法问责,维护市场公平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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