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白药今日午间发布《公司重大事项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披露了公司控股股东白药控股的混改进展。
公告称,公司于2016年7月19日接到控股股东云南白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药控股”)的通知,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云南省国资委”)正在筹划与白药控股相关的重大事项,以推进白药控股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关工作,且该事项与云南白药存在一定的关联性。
公司原披露预计于2016年10月1日前发布相关公告并复牌,但由于本次改革属于重大无先例事项,涉及到的具体问题正在向相关有权部门进行咨询,且方案的实施尚需完成评估备案程序和取得云南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的事前审批,无法在2016年10月1日前复牌,因而申请继续停牌。
在今日公告中,公司进一步披露混改方案内容。据公告,本次改革在白药控股层面进行,以新股东增资为主、云南省国资委转让少数股权。引入新股东后,云南省国资委与新股东将各自持有白药控股50%股权,不影响白药控股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亦不影响白药控股的控股股东地位。同时,本次改革坚持市场导向,白药控股高管由董事会选聘。
关于进度,公告称,云南省国资委正在积极推动白药控股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关工作的开展,积极推进与合作意向方的商业谈判,双方就合作的关键事项基本取得了共识。审计评估方面,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审计机构,已基本结束相关工作;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评估机构,评估报告正在履行备案程序。本次重大事项的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目前,本次改革涉及到的具体问题正在与相关有权部门进行咨询。
关于此次改革意义,公告称,通过此次混合所有制改革,白药控股拟引入长期战略合作伙伴。一是可以建立更为灵活的体制机制和更加市场化的治理结构,从而使白药控股更好地适应市场竞争,为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同时,白药控股可引入资金实现规模扩张,发展增量业务。本次改革将有利于白药控股在此次医药行业转型的窗口期抓住机遇、赢得先机。
对于复牌时间,公司表示,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16年10月18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重大事项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待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申请股票继续停牌,预计于2016年12月31日前发布相关公告并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