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午间,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幸福”,600340.SH)发布公告称,大股东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控股”)与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资管”)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华夏控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平安资管转让其持有的约5.82亿股公司股份,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9.7%。
转让完成后,平安资管持有的华夏幸福股份从原来的0.18%上升至19.88%,华夏控股所持股份则从61.67%下降至41.97%。
一位华夏幸福总部的员工表示,这项交易由平安资管方面主导,公告发布前,华夏幸福内部了解情况的人并不多,“我们也是刚知道的,此前没有得到任何消息。”截至7月10日下午14时,华夏幸福股价上涨7.43%。
对于双方合作的相关情况,华夏幸福方面并没有进一步透露相关情况。“目前就是平安资管和华夏控股股权交易,后续还有什么合作,以公告为准。”华夏幸福董秘林成红告诉经济观察网记者。
据公告,此次股权交易旨在增强双方在相关业务领域的潜在合作,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公司竞争力与盈利水平,促进公司快速健康发展。
从双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来看,交易定价为23.655元/股,交易总价约137.7亿元,共分四次支付。
第一期,华夏控股将其持有的10%上市公司股份质押给平安资管,平安资管支付34.43亿元转让价款。
第二期,华夏控股用第一期资金将质押股份解押出来,并将股份正式过户至平安资管名下,平安资管支付第二期34.43亿元转让价款。同时将剩余的68.85亿元(第三期股份转让价款,即转让股份总价款的50%)打入以平安资管名义开设的共管账户中。
第三期,通过本次交易,平安资管在华夏幸福董事会获得两个席位,当平安资管提名的董事正式生效后,平安资管正式将64.72亿元(即第三期股份转让价款的94%)转让华夏控股指定的账户中
第四期,当交易股份全部完成过户,且华夏幸福董事会完成改选,平安资管将剩余的4.13亿元(即第三期股份转让价款的6%)转入华夏控股指定账户中。
从上可以看出,约137.7亿元的交易总价款中,除了第一期的34.43亿元用于解除股票质押外,剩余资金全部进入华夏控股账户。
同时,双方在协议中也约定了三年盈利指标。即以2017年华夏幸福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2019、2020年三年中,华夏幸福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30%、65%和105%,净利润分别不低于约114.15亿元、144.88亿元和180亿元。
按照约定,约定年限内,若华夏幸福的实际净利润未能达到承诺的95%,华夏控股将对平安资管进行现金补偿。
有意思的是,该约定所要求的净利润增长率,与7月6日华夏幸福正式出台的股权激励机制对高管业绩的要求完全重合。也就是说,华夏幸福的高管们想要获得股权激励收益,华夏幸福的三年净利润增幅必须分别达到30%、65%和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