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电影11月4日晚公告称,公司披露《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和《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回复》。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11月5日开市起复牌。
会议主要涉及并购方案的调整。公告显示,万达电影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收购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简称“万达影视”)21名股东持有的万达影视96.83%的股权。万达电影早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除万达投资以外万达影视20名股东,万达影视20名股东以其合计持有的万达影视74.39%股权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交易价格方面,各方参考辽宁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8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协商确定万达影视96.83%股权交易价格为116.19亿元。调整后方案为经初步预估确定万达影视96.83%股权交易价格约为106.51亿元。对价支付方面,调整后,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标的资产全部对价,万达投资所持标的资产对应部分对价由以现金方式支付调整为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
发行价格也出现调整。万达电影称,鉴于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已于2018年8月实施2017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以现有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除权除息后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调整为33.20元/股,最终发行价格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