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依法对ST康美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决定对ST康美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21名责任人员处以90万元至10万元不等罚款,对6名主要责任人采取10年至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相关中介机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行政调查审理程序中。同时,证监会已将ST康美及相关人员涉嫌犯罪行为移送司法机关。
2019年8月16日,证监会查明,ST康美《2016年年度报告》虚增货币资金225.8亿元,占公司披露总资产的41.13%和净资产的76.74%;《2017年年度报告》虚增货币资金299.4亿元,占公司披露总资产的43.57%和净资产的93.18%;《2018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货币资金361.9亿元,占公司披露总资产的45.96%和净资产的108.24%。
2020年1月23日,ST康美发布2019年度业绩预亏公告,披露公司预计2019年度净利润约为-13.5亿元至-16.5亿元。4月30日,ST康美发布2019年度主要经营业绩报告,披露全年净利润修正为-36.48亿元,公司披露的2019年度净利润经修正后出现大幅变动。
4月30日,ST康美收到上交所监管函。上交所要求公司做好2019年年报的编制和披露工作,保证会计处理合法合规,还要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全面、审慎核查公司在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重大违规行为。
5月10日,ST康美发布公告称,因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公司及高管于近日收到广东监管局《关于对ST康美股份有限公司、马兴田、庄义清、唐煦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证监局指出,公司此前披露的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目前,ST康美仍未披露2019年报。业绩预告显示,公司2019年度实现营收112.63亿元,同比下降36.07%;净利亏损36.48亿元,同比下降105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