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北京银保监局公布三张针对北京银行及其两家分支机构的大额罚单,总金额达66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均为7月11日。
其中,北京银行因同业投资对资产转让业务承担回购义务,同业投资资产风险分类调整不及时、延缓风险暴露,收费管理政策执行不严、违规收取相关费用,个人贷款自主支付管理薄弱、贷款资金违规流入股市、房市,北京银保监局责令北京银行改正,并给予合计1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张华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北京银行北京分行则是因违规发放贷款、延缓风险暴露,房地产开发贷款资金回流用于归还股东投入土地款,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责令北京银行北京分行改正,并给予合计39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该行负责人周岳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天眼查信息显示,2016年4月27日,北京银行北京分行的负责人由张东宁变更为周岳,2020年4月14日,该分行的负责人又由周岳变更为戴炜。
而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因服务收费“质价不符”、向客户收取不合理费用,贷后管理不到位、部分贷款资金转存定期存款并续作存单质押贷款,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责令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改正,并给予合计1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蓝鲸财经注意到,此次处罚重点包括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楼市。今年以来,监管机构已多次重申防范银行信贷资金违规进入股市、楼市。
7月11日,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深入开展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依法严厉打击资金空转和违规套利行为。当前特别要强化资金流向监管,规范跨市场资金往来和业务合作,严禁银行保险机构违规参与场外配资,严查乱加杠杆和投机炒作行为,防止催生资产泡沫,确保金融资源真正流向实体经济中最需要的领域和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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