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回购不低于3亿元,实际仅回购2998万元,万达信息(300168)回购“爽约”遭深交所通报批评。与此同时,因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逾7亿元,万达信息原控股股东以及原实控人、时任董事长兼总裁遭到了公开谴责的处分。
实际回购不到计划下限10%
回顾公告,回购预案是在2018年11月披露的。根据回购预案,万达信息计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0万元,且不超过60000万元。2018年11月28日,万达信息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预案。
从实施结果来看,实际回购金额未达计划下限10%。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11月28日,万达信息回购实施期限已届满,但实际回购总成交金额仅为2998万元,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最低回购金额相差27002万元,差异比例达90%。万达信息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为此,深交所8月5日对万达信息作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对万达信息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原大股东占用资金未按期归还
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万达信息原控股股东一度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逾7亿元,且未按期归还。
万达信息于2019年8月、12月披露的《关于公司自查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提示性公告》《关于公司自查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补充公告》显示,2019年1月至3月,万达信息通过第三方银行账户向原控股股东上海万豪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万豪投资”)累计转出资金54000万元,向万豪投资合作方累计转出资金20350万元,转出资金发生额共计74350万元,日最高资金占用余额为60050万元。
万豪投资在2019年8月22日承诺,将于2019年10月31日前返还占用资金不低于15000万元,2019年11月30日前返还占用资金不低于40000万元,2019年12月31日前将占用资金全部返还。但直至2019年12月6日,万豪投资才归还占用款项28000万元,在12月26日才归还完毕全部占用款项。
万豪投资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有关规定。在8月5日的处分决定中,深交所对万豪投资,万达信息原实控人、时任董事长兼总裁史一兵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并对万达信息时任总裁查忠民、时任财务总监卞世军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为何计划回购不低于3亿元,实际仅回购2998万元,当时公布回购计划是否审慎?带着疑问,《大众证券报》记者6日以投资者身份致电万达信息,公司董秘办相关人士表示:“具体不清楚,以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