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资本邦获悉,近日,中南建设(000961.SZ)全资子公司中南云锦(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中南云锦”)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北京密云经济开发区总公司(简称“密云经开总公司”)、北京众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北京众智”)、国邦京基(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国邦京基”)合同纠纷,并已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2020)京03民初570号】。
据悉,2015年9月中南云锦与密云经开总公司、北京众智、国邦京基就怡水园项目转让事宜签署《合作协议书》,约定密云经开总公司、北京众智、国邦京基向中南云锦转让怡水园项目。中南云锦与北京众智签订《资产转让协议》,2015年12月中南云锦与北京众智签订《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中南云锦按协议支付了转让价款3.65亿元,项目优化措施费3,000万元,另外还花费4,455万元用于项目方案设计、围挡及高压供电架空线缆入地工程施工、办公室租赁及装修等,为项目投入大量人力、物力。
自协议签署之后,中南云锦多次催促相关方履约,但密云经开总公司、北京众智、国邦京基始终未履行相关义务。《合作协议书》特别约定,就中南云锦的投入及损失,密云经开总公司、北京众智、国邦京基须向中南云锦承担返还及赔偿责任。密云经开总公司对北京众智、国邦京基的全部保证承诺及义务承担不可撤销的担保责任。
因密云经开总公司、北京众智、国邦京基严重违约,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中南云锦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解除与密云经开总公司、北京众智和国邦京基签订的《合作协议书》,与北京众智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存量房买卖合同》,密云经开总公司、北京众智返还转让款3.65亿元及有关利息,密云经开总公司、国邦京基返还优化措施费用3,000万元及有关利息,密云经开总公司、北京众智和国邦京基赔偿中南云锦实际投入损失4,455万元及有关利息。并以以上合计4.40亿元为基数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密云经开总公司、北京众智和国邦京基赔偿中南云锦怡水园项目价值损失5,000万元(暂估)。密云经开总公司对以上所有款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密云经开总公司、北京众智和国邦京基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用、保全担保费用、公证费用等有关费用。
公告还显示,截至2020年7月31日,中南建设(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除已披露的涉及青岛市李沧区有关诉讼情况外,不存在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截至2020年7月31日,中南建设(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其他小额诉讼仲裁事项1,254件,平均标的金额约130万元。
中南建设称,目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判决为准。公司将根据该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头图来源:图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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