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APP讯(记者 万宇)12月22日,TCL集团(000100)回复深交所问询函称,此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范围主要为智能终端及相关配套业务,与公司聚焦半导体显示及材料的长远发展战略不符。交易完成后华星光电将成为上市公司主要经营主体,上市公司繁杂的业务结构将被精简,形成半导体显示及材料为核心主业的业务架构,对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
此前,TCL集团公告显示,公司拟将TCL消费电子、家电等智能终端业务以及相关配套业务从上市公司剥离,TCL集团主业将集中在半导体显示及材料业务。针对次拟出售的部分标的资产近两年又一期均实现较高的盈利,如TCL实业的重要子公司TCL电子2017年实现的归母净利润占上市公司归母净利润的30.35%等问题,深交所向TCL集团发出重组问询函,共计31个问题。
在对深交所问询函的回复中,TCL集团表示,此次交易出售盈利资产的原因和必要性有四个方面:一是公司践行和贯彻既定战略的重要举措,交易完成后华星光电将成为上市公司主要经营主体,上市公司繁杂的业务结构将被精简,形成半导体显示及材料为核心主业的业务架构;二是此次重组的标的资产所处市场竞争激烈,收入规模大但盈利能力弱,经营前景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三是此次出售有助于提升资本配置效率,消除市场拓展的制约因素;四是此次出售有助于改善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其持续盈利能力。
TCL集团还表示,公司现有业务涵盖半导体显示及材料、智能终端产品和新兴业务三个领域。在重组前的上市公司体系内,地方政府、产业资本投资半导体显示及材料业务进入渠道及退出方式均受到限制。另外,公司既生产半导体显示产品,又生产下游终端产品,制约了半导体显示业务拓展下游客户的能力。上市公司通过本次重组,有利于引入战略合作方,聚集资源,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重组后华星光电可消除其他品牌战略客户顾虑,进一步拓展TCL之外的品牌客户业务,增加外部客户份额,增强上市公司核心业务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