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控股张玉良:国企混改最好形成“金三角”股权结构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张良 2019-05-31 09: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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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全部采用了国有、社会资本及团队资本‘三足鼎立’的股权结构。我始终认为,没有经营团队和核心员工持股的混改是不彻底的,因为推进性不够,最主要人才的动力机制没有发挥好。”5月30日,绿地控股集团董事长、总裁张玉良在第十一期国资大讲坛上谈及国企混改时如此表示。

带领绿地控股率先实施国企混改、并获巨大成功的张玉良,无疑是最有资格谈国企混改经验得失的企业家之一。

绿地集团诞生于我国市场经济改革大规模启动的1992年,1997年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完成改制,2015年实现企业整体上市,2018年总资产规模首破1万亿元。作为国资国企改革的积极践行者,绿地集团在自身不断推进和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同时,积极参与央企和地方国资国企改革。绿地集团先后通过混改,投资入股了原宝钢建设、贵州建工、江苏省建、天津建工、西安建工、河南公路工程公司以及东航物流、上航国旅等国企,并取得多方共赢的良好效果。

尝到国企混改甜头的张玉良表示,经过长期的改革实践可以看到,国企改革特别是以发展混合所有制为核心的体制改革,对企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激发了活力,通过混改,企业摆脱了传统国企的束缚和局限,能够以市场化为导向,大胆地探索适合企业发展需要的经营管理机制;其次是增强了动力,特别是通过员工持股,把员工利益和企业利益捆绑,激发了员工的动力;再次是提升了实力,通过增资扩股、股权多元化,提升了企业的资本实力、战略视野、治理水平等多方面的软硬实力。

历史经验可以启迪未来。未来如何进一步深化国企混改?张玉良认为,国企混改最好形成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员工持股“金三角”的股权结构,这样更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应该优先在竞争性领域国企实施混改,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应该更多创造条件推进集团母公司层面的混改,因为只有在母公司层面实施混改,才能从全局和根本上对企业制度进行变革,激发企业发展的活力、动力和竞争力。应该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公开、透明地推进混改。如果具备条件,最好通过混改推动企业上市成为公众公司。这样既能使企业建立有效的治理结构,又能使国有资产真正做到“进退有序、合理流动”。

张玉良指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应该兼顾“混”和“合”两个方面,“混”是手段,“合”才是目的。对混改企业而言,好的社会资本,不仅应该带来“钱”,提升企业的资本实力,更重要的是要有协同效应,提升企业竞争力。要建立灵活机制,细化企业的运营管理、考核、决策等制度。混改后的企业要着力塑造优秀的企业文化和优秀的价值观,使企业核心经营管理团队迸发出强烈的主人翁意识,不断推动企业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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